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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风流不落求追读(第1页)

“走吧,回家了。”

曹魏将带着血迹还有尘土的白帕子随手一扔,越过跪在地上的众人,走了过去。

走了五六丈远后,察觉到林莺儿只在原地挪走了几步,便转过身来,开口说道:

“怎么,还想留在这里,让那些叫花子给拍了去?”

“脚软,走不动。”

林莺儿惊魂未定地说道。

这种拐带小孩妇人的事情,在每个地方都有。

不过最为出名的还是当属赵国京师凌丰都城,由于城下沟渠深广,亡命之徒多隐匿在其中,以逃脱官府追捕。

此外,由于商业发达繁华,凌丰都城并无宵禁之说,以至于这等恶事更为频繁。

这些人一见到机会,如在元宵年节等热闹之时,便会趁机在大街小巷拐带小孩妇女,而后潜入城下。

官府虽然多次派人清缴,却总不能将其断绝。

若是林莺儿这般小娇娘到了那地方,若是听话的话,便被卖到那青楼去,以色娱人,不听话的便留在城下暗无天日之地,差不多做着同样的烟花买卖。

只不过到时候所侍候的人,那是三教九流都有。

届时那些人花上十几个铜板,便能一亲芳泽。

这一日下来,接待数十上百人也极为正常。

至于那些女子的死活惨叫,哪比得上铜板和银子在口袋里的叮咚响声来的悦耳?

曹魏在世俗之中创下青龙会之时,这般事情见过了不知多少,早已是习以为常了。

这般世道,总有人受苦,总有人享乐,兴亡百姓皆苦。

毕竟在前世,这人口器官买卖也依然存在,不过是潜藏在太阳所照不到的地方罢了。

凡是法禁之事,必存在着暴利;

凡是宣传之事,必存在着欠缺。

曹魏转身朝着林莺儿走去,将其拦腰抱起,大步离去。

而这时地上的差役与更夫才起身,依命朝着那昏暗小巷子走去,只见三五具衣衫褴褛的乞丐已然没了声息,鲜血流了一地。

在差役的吩咐下,几个更夫连忙收拾,有的跑去找板车装尸,有的寻来沙土遮掩血迹,分工有序,干净利落,显然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情了。

这种无人认领的乞丐,通常是趁着天不亮,城门刚开的时候,直接拖到城外乱葬岗一丢了事,连义庄都不必进。

();()  而后又是天下太平,全然没有发生过此事。

曹魏将林莺儿抱回了林家,交代了几句让林陈氏安了心,他便回到了书房里,继续盘膝打坐,炼化灵石,修炼法力。

就这般又过了几日。

那林莺儿缓过来后,性子也乖巧了许多,见了曹魏陪着林陈氏散步,也会神色复杂地叫上一声‘叔父’。

只是说完后,便急慌慌地跑掉。

“长大了,风流不落别人家。”

“你啊,可不能用强的。”

林陈氏轻轻地拧了下曹魏腰间软肉。

她已想明白了,要不是这家伙在,恐怕现在林家早就破落了,一家人被卖到哪里去都不知道,哪还有现在的日子?

现在虽说她还有几分姿色,可是再过些年,年老色衰已经是注定的事情。

这以色事人者,色衰而爱驰,爱弛则恩绝。

况且这枕边人说到底是修士,终究有离开的那一天,倒不如趁此看能不能多牵住些心,日后他想起了,也会时不时地回来一趟。

最不济的事情,这人也会将家中一切事情安排得妥妥当当,这也就够了,如此总好过那前夫只顾自己,心中根本没有这个家。

“弟妹放心,这种事用强的便没意思了,你情我愿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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