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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偶遇(第1页)

走在郊区的公路上,只有少数神色匆匆的人会与陆云擦肩而过。

他们的胸前大部分都别着一个由麦穗环绕的紧握双手组成的铜色徽章,那是互助协会的标志,其他郊区的住民除了上下班,基本不会在公路久留。

因为公路不受组织管辖,所以许多犯罪者和违反组织规章的人会逃窜到公路上,寻找去往漂流区的路。

那些能在漂流区里寻得一席之地的人倒还好,如果不能,那为了生存,他们很可能会在公路上寻找一名倒霉的受害者,将他的钱财与性命一起夺走。

当然了,以太公司和互助协会的人员他们是不敢惹的,先不说背后所属势力,打不打得过还是个问题。

熟悉的风景开始变化,陆云知道自己已经来到了O(15)区2号街,一个虽然陆云在学校时来过,但仍不熟悉的地方。

由于居住区是环形的结构,越外层的面积就越大,所以越往外,要彻底熟悉就越困难。

他记得管辖这片街区的组织是“快乐之家”

,陆云不太清楚他们的规章,但基本每次经过这里他都能听到此起彼伏的笑声,应该算是不错的组织。

陆云向公路的两边,有几个孩子在正在玩耍,似乎是在比谁站在公路上的时间长。

这不禁让陆云有些怀念,小时候他也经常和自己的朋友们玩这样的游戏。

在郊区,12岁以下的孩子走在公路上是非常危险的,有些犯罪团伙很中意他们,甚至在互助协会发布了相关的悬赏。

那数额高到甚至有人会闯入有组织管辖的街道住宅抢人。

当然了,那都是T区之后的南区才会发生的,T区之前的北区生活虽然不比市区,但还不至于让人这么铤而走险。

到了O(15)区与P(16)区的交界,陆云眉毛一挑,他到了一个不该出现在这里的存在。

在比陆云居住的N(14)区还要破败许多的P(16)区地界,他竟然到了一个市区人。

虽然郊区和市区人的区别不会直接写在脸上,但实际情况也差不太多,就像没人会搞错东方人和西方人一样。

那个市区人个子要比陆云矮一个头,皮肤很白,扎着一根栗色的马尾,男款的黑白运动服陆云一就知道是自己穿不起的高级货。

由于是背对着他,陆云还不清楚他长什么样,只知道那人在四处观察,偶尔还会蹲下来望着长满苔藓的角落,全然不顾周围仇视的目光。

郊区对市区并没有什么好感,先不说生活环境的极大差距,市区甚至还有郊区观光团,他们在互助协会的重重保护下,像观赏动物一样对着郊区人指指点点。

但这情况是个例外,陆云从没见过就这么一个市区人,孤身来到郊区的。

就算是最穷的M(13)区,里面随便一个人身上的东西,就能让郊区的三口之家在没有补给的情况下,半年里吃穿不愁。

所以,当市区人走在郊区的公路上,就会直接化身成待宰的肥羊。

陆云估计,现在之所以他还能这么悠哉,估计只是因为想要下手的人,还在观察情况,想要找出是否有在暗中保护他的人。

没等陆云想完,他就到在那人周围无人经过的刹那间,公路旁的阴影处突然冲出来一个手持尖刀的黑影。

而那个市区人,则还蹲在墙角,观察周遭的一切,对死亡的将近毫无知觉。

在他边上,已然察觉到的郊区居民们,也并不想提醒他,甚至除了孩子们将头别了过去,大部分人还满怀期待地着这一幕。

他们的眼睛仿佛在一齐说着:

“高高在上的市区人啊,你会流血吗?”

下一秒,陆云动了。

他极快地冲到了持刀者的侧面,拌了他一下使其失去平衡,陆云趁此机会卡住他的手腕,将刀抢了过来,又用另一只手抓住了他的腰带,没让他直接摔在地上。

那人惊呆了,他没有想过自己会被与自己一样的郊区人制止。

至于陆云,他也很震惊,因为刚刚的那一套操作,换作从前他肯定做不出来。

陆云原本只是想试试能不能来得及拌他一下,可没想到,不管是冲过去的速度,还是身体的协调性,都远远超过他从前的水平。

那名持刀者的动作,在他眼里更是慢得可以。

一阵掌声响起,陆云这才发现因为刚刚的动静,那名蹲在墙角的市区人已经转了过来,正蹲在地上为陆云刚刚的动作鼓掌。

陆云这才清他的正脸,发现他上去非常年轻,比陆云还要小个五六岁,样子相当清秀,甚至以女性的标准来待,都称得上漂亮。

要不是穿着男款的衣服,可能陆云还真的会认错。

但这并不妨碍陆云得一阵窝火,他的行为让他想起了那些来观光的市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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