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小说

第九十二章头皮发痒想挠(第1页)

:步行者的总经理办公室内,叮叮作响的电话打断了伯德的思绪。

拿起电话,伯德挑了挑眉头,这个老家伙最近不是忙着高尔夫球赛吗,怎么有空给他打电话了。

一段闲扯过后,电话那边的乔帮主终于切入了正题。

“听说罗恩(阿泰斯特)那小子在被禁赛后,最近在搞音乐?”

“别提,这法克混球稍微有了点名气就飘了,搞出来那么大的事,还特么天天想着他那个破专辑,捧着一坨呕吐物天天在那里炫耀,我特么真想给他脑子锯开,看看里面是不是装的答辩!”

不提阿泰还好,一提他拉里伯德就头疼。

在夏天的时候就有传闻说步行者要用阿泰斯特和国王交易佩贾,但是这个消息被拉里伯德很快否认澄清。

实际上这个交易国王的确在私底下跟他报价过了,虽然阿泰斯特是个问题儿童,但是看在他的防守能力和在季后赛的表现上,拉里伯德还是选择相信再相信阿泰一回。

但现在他越来越后悔了。

“年轻人嘛,不都喜欢胡闹,丹尼斯(罗德曼)那混蛋年轻的时候玩的比罗恩要花多了。”

乔丹的笑着说道。

“你看最近那个打破全明星投票记录的中国小子也和沙克搞出来一首歌,你可以听听,还真有那么点意思,罗恩要是能有他的水平,说不定还真能混出点成就来。”

“让那该死的音乐见鬼去吧,球员就应该专注于篮球,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不应该排在总冠军之前。”

拉里伯德并没有兴趣听什么歌,只是恨屋及乌的咒骂着。

“嗯,确实是这样的,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不管是莫还是沙克好像都有戒指了。”

“……”

拉里伯德沉默了片刻,眼睛闪过一丝睿智的光芒“我好像明白你为什么给我打电话了,那首歌写了什么,竟然让伱特意打电话来跟我推荐。”

“唔,也没什么,就是一首还不错的歌罢了,很契合他现在的处境,而且调子和歌词都不错,听说耐克已经打算把这首歌用作今年的宣传曲了,我的aj估计也会在后面跟进。”

用年轻球队助理的帮他在itunes商店中轻松的找到了这首歌,甚至都不用搜索,因为歌曲的质量不错,而且歌词的第一句就提到了苹果,所以苹果也投桃报李的给这首歌置顶推荐了。

伯德听了两遍终于知道乔丹为什么跟他安利这首歌了。

一个是歌的确是好听的,另一个则是这首歌吹了那个表子养的混蛋两次!

半晌,平复了心情后,拉里伯德又戴上耳机把这首歌听了一遍。

这首歌的主题其实很浅显——趁我没发达之前,赌我一把。

但是拉里伯德却从中听出了不同寻常的味道。

作为阅读理解满分大师,伯德能清楚的分析出莫闻这首歌唱的绝对不止是全明星。

莫闻发达了吗?站在大众的视角看,他的确是发达了,每年上千万的球鞋合同,生涯第二年就拿上了中产,在球队内的战术地位也颇高,还有球权去争助攻王。

“但热火终究不是他的球队啊,这个小家伙看起来也不像是那么容易满足的人。”

就在伯德还在想着到时候该用什么借口把莫闻哄骗过来的时候,一个意外的身影敲响了他的办公室大门。

“拉里,你有好莱坞那边的人脉吗?我也想找个大明星来合作一首歌放到我专辑里,d那个亚洲佬不讲武德,竟然拉上布兰妮来狙击我,不到一天的时间直接冲上新歌榜第一了!”

看着眼前喋喋不休的阿泰斯特,拉里伯德又是一阵心绞痛。

“现在,立刻,马上,给我滚蛋!”

······

本月排行榜
热门小说推荐
斗罗:苟在史莱克默默升级

斗罗:苟在史莱克默默升级

周欢穿越了。周欢只有一个小目标。好好活着,如果有可能,顺便成个神。如果运气再好一点的话,找个老婆,一起成个神。所以,现在最重要的一件事,为了安全,最好苟在史莱克ps单女主,张乐萱...

穿成三个反派崽崽的锦鲤娘

穿成三个反派崽崽的锦鲤娘

特种兵姜知夏一朝醒来穿成小说配角,变成三个反派崽崽恶毒后娘家徒四壁丈夫活死人,生活凄惨,村人同情不过她可不怕,拥有系统的她,化身锦鲤大展身手叮水里鱼儿围她游,山里野物随她走养崽崽,开铺子,...

这个青梅竹马有问题

这个青梅竹马有问题

这个女孩的名字叫做许清如,是他的青梅竹马,出身书香门第,颜值顶尖,容貌清丽无双,气质典雅不凡,她的梦想是成为大文学家,大艺术家。他曾经深深地暗恋过她,却从未奢望跟她在一起。某一天,意外发生了,他和她永远在一起了他穿越到了平行世界,变成了她。这个平行世界的近代史已经面目全非,原本那些本该出现的文学家艺术家并没有出现。绑定了文艺之门系统的她,可以使用文艺值,通过系统加点,提升一切跟文艺相关的技能,除此之外,似乎还有其他妙用。而获取大量文艺值的最佳方法,则是写出感人至深刻骨铭心发人深省的悲剧故事于是,她的读者们纷纷感叹原来,真的有这样的人,仅仅默念她的名字,都可以感到满溢的治愈人心。...

穿成女扮男装的男配后(穿书)

穿成女扮男装的男配后(穿书)

接档文每次重生都不可描述,求点进作者专栏收藏比心心黎青颜穿了。穿到了一本不可描述的成人书里。好在,她不是跟各种男人不可描述的女主。也不是和女主抢一堆男人的炮灰女配。但却成了女主心头...

捡个大佬再闯末世

捡个大佬再闯末世

前世的黎歌是中部基地二把手,沈煜年让她夺取丧尸皇晶核,她做的完美无缺。可被推入那场漫天大火的人是她,笑她蠢的是沈煜年和白穗,救她的是被设计的丧尸皇。末世之初她重生到了同名同姓的白穗小跟班身上,稀有的...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