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知知惊呼出声,意识到声音太大会引起恐慌,连忙压低了声音。
前面的钟曼和周凌本来就在看狗,停下脚步,回头看向许知知,“怎么了?”
“那只狗……那只狗叼的,应该是人骨!”
许知知有些严肃,又带着确认的语气说道。
听到许知知这样说,钟曼和周凌顿时愣住,齐齐盯着许知知的脸,怀疑自己听错了。
“人骨!”
钟曼捂住自己的嘴,视线落在距离他们四五米远的人身上,下意识后退一步。
周凌也惊住了,“知知你确定吗?或许是你看错了,农村狗叼骨头还挺正常的。”
他其实是想说,是不是许知知最近背剧本魔怔了。
演技好的人容易入戏出不来是常事,甚至国内外还有演员拍摄结束还没从戏里走出来,甚至还抑郁自杀的新闻。
为了不刺激许知知,他只能这样委婉提到。
许知知回头看向已经走远的狗,目光坚定。
“我没有认错,对于人骨和禽类的骨头,我专门认识过。”
许知知解释道。
她凭借着“经验”
判断这里出了人命。
周凌不说话了,人命关天,他也不敢真的下定决心肯定是许知知产生了错觉。
就这样,许知知报了警。
因为知道是哪个村子,所以地址能报出来,报警也挺顺利。
等到派出所民警赶到的时候,许知知已经带着钟曼和周凌前辈跟踪狗到了村里最东边的小房子。
两个人主要是觉得许知知说得玄乎,加上她已经报警所以跟着一起来看看,也是怕许知知有危险。
许知知则是根据跟踪观察更加确定,那就人类的手臂骨头,上面还残留着丝丝血肉,虽然很少,但许知知确定是有的。
所以她毫不犹豫报了警,希望警方来查一查。
至于是不是坟里刨出来的,许知知基本断定不可能。
不光是因为现在流行火葬,更是因为京市周边,即使是乡村,也早就进行了集体安葬。
并且,它叼着的骨头,是未被焚烧的骨头。
这点她脑子里关于解剖相关的知识清晰无比告诉她,并且如果可以,解剖的知识还能告诉她更多。
她们停下后,告知了大概的地点。
因为是第一天来到这里,所以他们并不知道具体。
对面应声过后,便挂断了电话。
村里挺热闹,因为临近下午,加上剧组要用几间没人的房子拍戏,都喜欢看热闹便围着背着手小声嘀咕着看。
就是大多是中年人和老年人,年轻人没有多少。
这里距离京市有五个小时的距离,已经临近另一个省份。
加上山多地少,青壮年都外出去打工了。
剧组的到来,无疑能提供很久的聊天话题。
大家也好奇,这电视里的电视剧,究竟是怎么拍摄的。
不过这样祥和的氛围,在警车呼啸而来的时候戛然
而止。
()
村里出警不易,加上不常来,警察到达的时候已经二十分钟过去。
作为一个城市里的小中医,一觉醒来,回到了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正赶上恢复高考,知青回城,土地承包那年,乘着时代的东风,有人下海经商,成了万元户。有人埋头苦读,成了大学生。王承舟却在小乡村里当起了赤脚医生,凭借一手精湛的医术,购置起三大件,找了个小对象,开了间草药铺。闲了上山打猎,馋了下河摸鱼,日子平淡而快乐。在邻里之间鸡毛蒜皮的小事里,王承舟酝酿着一桩大事,那就是让古老的中医跨过山海关,走向全世界!...
她本杀手,一朝重生,沦为异世最卑贱的帝家庶女,貌奇丑死血脉,人人欺凌羞辱。当怯弱草包脱胎换骨变成夺命狠辣的蛇蝎妖女,惊才绝艳,歃血而归,一杀成名。她睚眦必报,世人欺一倍,她还之千倍天地不仁,她驭神...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争斗,有争斗的地方就要分个一二三。头名状元,第二榜眼,老三探花。第一整天被人惦记,第二整天惦记第一,林轩表示,第三挺好的,不仅逍遥,没事还能探探花。...
...
职场版一个刚进公司的新人,如何在老员工的打压下生存和发展。励志版一个离乡的小农民工,如何靠着双手适应并融入城市生活。电商版一个刚出道的小掌柜,如何在林立的店铺中打下一片天地。本书是仙侠,不是都市,讲述一个从下界飞升上来的少年,靠着自己的双手,在陌生的修真界飞速崛起,拼杀出属于他的传说。...
这是最好的时代,因为娱乐圈百废待兴,演员还未有小鲜肉人设,歌手还未有神曲专业户,导演还未有微电影,网络剧,至于作者还没有学会炒作包装一切,从穿越当天原主人的绿茶婊女友在毕业典礼上当着全校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