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小说

第16章 身处黑暗与光行(第1页)

夜晚,莫兰格帝国东部,米瑞斯城。

“滚!

恶心的臭丫头,赶紧滚!”

月色皎洁如水,却净化不了世间的污秽。

白天的炎热,让附近那座散发着浓浓酸臭味的垃圾场,更加臭气熏天了。

一个衣衫褴褛、浑身脏兮兮的小女孩,被一个手拄着木质拐杖,戴着金框单片眼镜的老头赶出了没有门的家门,神色麻木的她光脚站在了黑漆漆的街道上。

老头的眼镜框自然不是金的,只是金色的而已,但即便如此,他每天依旧会把它擦得干干净净,住在这里的人,可买不起这样的眼镜。

这是身份的象征,是房屋主人的象征。

老头的外表看似光鲜,但这也是分和谁比,实际上,他的衣服也很脏,不知多久没洗过了。

他的身后站着一位同样不修边幅、瘦骨嶙峋的中年男性,男性大概在四十岁左右,杂乱的头发很长、很油,皮肤黝黑、粗糙,目光浑浊,身上复杂的味道令人作呕。

中年男子是老头新找来的租客,正是他的到来,让失去了父母的小女孩,再一次失去了唯一的栖身之地。

中年男子看了小女孩一眼,动了动嘴唇,似乎想要说什么,但最终什么都没有说出口。

他连自己都养活不起,哪里还有善心去可怜别人?

“看她干什么?不用可怜她,她已经在我这里白住了一天半,一分钱都没有的该死丫头,应该感谢仁慈的我。”

老头絮絮叨叨的说道,“没错,应该感谢仁慈的我,我没有欺骗她,把她卖到那个地方,我是多么善良。

赞美晨曦女神,是您的光辉让卑微的信徒守住了心中的善良。”

一边说着,老头一边走进了四处漏风,不到四平米的破旧铁皮房。

“进来看看吧,我敢肯定,没有哪个地方的房租比我这里更便宜,我是多么的慷慨。”

住在这种房子中,没有任何隐私可言。

男子又回头看了小女孩一眼,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没有说出什么,低着头、跟着老头走进了“屋”

内,这里将是他未来的家。

他没有善良的资格,因为他已品尝过善良的代价了。

这种铁皮房,夏天热得让人受不了,冬天冷得让人受不了,还要时刻忍受着难闻的气味、脏乱差的环境,直到身体与灵魂都被这里“同化”

如果能有选择,谁会选择住在这种地方?流浪或许都比住在这里好,但是他不能流浪。

小女孩木然的看着这一切,没有祈求老人的可怜,默默离去了。

她在来到贫民窟后没多久就知道了,祈求在这里是最没有用的。

她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要去哪儿,因为她已经没有了父母,没有了父母自然也就没有了家。

女孩的身高大概在9岁左右,身上穿的衣服早已看不出原本的颜色了,这是她曾经最爱的一件连衣裙,是去年,她的父亲送给她的生日礼物。

记忆在褪色,身体在被周围的环境“污染”

,或许,女孩身上唯一能看出原本颜色的,只有她那双漆黑色的美丽双眼。

然而此刻,这双原本漂亮的大眼睛却没有了任何光彩,只剩下了无尽的麻木。

周围的苍蝇老鼠不计其数,从排水沟内飘出的腐烂气味令人作呕,干净纯洁的月光让黑暗尽显丑态。

破旧铁皮房一层又一层,紧紧挨在一起,十分拥挤,街道格外狭窄,在这里行走,眼中尽是穷苦人们的生活百态。

();()  这里是深渊吗?女孩想道。

不,不是深渊,而是由一个个努力活下去的人们、活生生的人类,共同组成的人间。

光脚走在湿漉漉、黏糊糊、布满垃圾、却看不出是什么垃圾的街道上,女孩收回了看向道路两旁的目光,抬头看了一眼不远处,灯火璀璨的城市夜景,想了想,向光亮处走去。

那里不是她应该去的地方,没有钱,她只能生活在贫民窟,但此时,她想去,她想死在那里,死在她原本所住的区域。

一年多以前,女孩还有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她的父亲经常吹牛说,他们家也算是中等财富的家庭。

没错,即使是幼小的她都知道父亲在吹牛,因为她家租的屋子不到二十平方米,卫生间还是公用的。

本月排行榜
热门小说推荐
演武令

演武令

宣统二年,精武门创立,广收门徒。杨林无拳无勇,面对列强入侵,清帮横行,他只想,活下去...

六零小军嫂

六零小军嫂

重生花样年华,玩转市井豪门,携手逆袭人生,共揽一世风云...

云氏猜想

云氏猜想

二向箔的使用,让整个宇宙最终沦落为二维世界成为不可逆转的事实。为了不让自身文明也葬身于降维打击当中,发动攻击者必须在二维化宇宙之前开始改造自身以适应低维宇宙,以便消灭对手,同时避免自身灭亡。为了自身...

小王妃她甜又横

小王妃她甜又横

本文又名论女不孕男不育的般配指数撩完就忘的渣中极品满门英烈,效忠君王唯遗留孤女,沉疴旧患,形影相吊于是乎,君王为表仁心仁义,将忠烈孤女指给自己儿子。这二人,你不孕来他不育,天造地设,鸾凤...

身为渣受的我拿了替身剧本

身为渣受的我拿了替身剧本

接档穿成反派后发现主角重生了文案在下求收藏本文文案萧云谏身为无上仙门的首座弟子,芝兰玉树年少成名,受万人追捧。可他偏偏是个没有心的。  他师叔凌祉为他中情毒堕魔窟,为救他散去多年修为。...

穷鬼的上下两千年

穷鬼的上下两千年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