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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 14 章(第1页)

我完微信回客厅,继续跟苗苗大眼小眼。

今天在我这儿的只要不是苗苗,是别的谁,到霍时安进来,都只当是大明星来老朋友这儿吃顿饭。

顶多会感慨一番,原来大明星也是人。

苗苗不行。

就算她没发现项链的秘密,但是只要她亲眼到我跟霍时安在一起,待上几分钟,就能从我的言行举止里发觉出不寻常的地方。

因为她真的跟我太熟了。

当年我去国外,两眼一抹黑的时候遇上的她,那时候她已经在当地生活了八九年。

是她带我熟悉的那座城市。

如果说霍时安陪伴我长大,从幼年到童年,再到少年。

那苗苗就是陪伴我从少年步入青年。

五年多了,先是同学,朋友,再是兄妹,亲人。

怎么可能不熟悉。

确切来说,是霍时安熟悉过去的我,苗苗熟悉现在的我。

过了十几秒,我平静的说,“霍时安在门口。”

苗苗比我还平静,“我原来一直觉得自己人很准,可是到你这儿就不准了。”

“刚认识那会,我以为你是直的,没想到你跟我说你不直,后来我以为你不喜欢毛多的,前段时间发现根本不是毛的问题,是你一直有暗恋的人,你挂在了一棵树上面。”

“两分钟前,我百分百确定你不是单相思,霍时安是你念念不忘的前男友。”

她顿了顿,神色一言难尽的说出重点,“而且他毛多。”

“”

我把烟掐了,起身去开门。

苗苗在我后面起来,快速抓了包跑到门口。

我问她,“你干嘛”

“当然是溜啊。”

苗苗压低声音,“你知道的,我写的大多都是情歌,对情之一字研究的很深入,回头你可以跟我聊聊你的旧情,以及复燃的情况,我可以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帮你指导指导。”

她把白色棒球帽扣头上,“现在我就不当电灯泡了。”

我的嘴轻微一抽,“烧鸭子不吃了”

“不吃了,你们中午吃吧,再喝两口大白梨,回忆回忆你们的青春年少。”

苗苗闻着鸭子香,艰难的咽了咽口水,“那大白梨是我跑好几条街才买到的,别不喝啊,我买的其他菜,你们可以晚上吃。”

我还要说点,敲门声响了,扣扣扣个不停,像催命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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