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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中意(第2页)

林场大多都在山沟里嘛,偏远山区,镇上的人,心里都有些看不上,所以这么称呼。

();()  时间久了,林场的人,自己也会这么说。

“只要妈也能相中就行,剩下的再说呗。”

盛希平闻言笑笑。

周家人不错,上辈子得知了周青岚和盛希平处对象的事,也没有在里面作梗搞破坏。

毕竟盛连成在林场工作这么多年了,为人处世端正,人缘也好。

张淑珍更不用说,街坊邻居谁家有点儿大事小情,她都过去帮忙啥的。

盛家的家风不错,盛希平本人也不是拿不出手。

别管是镇上还是沟里,谁不希望自家闺女找个稳稳当当能好好过日子的人?

只有那些心术不正的,才想着利用闺女攀高枝儿。

周家夫妻都是知识分子,不会做这种事。

娘两个一边唠嗑儿,一边干活。

野鸡褪毛就得趁着水热往下拔,盛希平手粗不怕烫,动作麻利的拔毛。

野鸡早就开膛扔了内脏,所以只要把毛褪掉、洗干净就行。

野鸡肉多数都柴,不容易炖烂,要想明早晨吃,那就得今晚上炖在锅里,小火焖一晚上。

等明早起来,下进去泡好洗干净的蘑菇,再重新炖一下。

“你进屋陪你爸唠嗑儿去吧,这些活我来就行。

干一天活也都累了,歇着去。”

盛希平把脏水拎出去倒掉,回屋后想要帮张淑珍剁鸡,张淑珍摆手不用,催着大儿进屋休息。

“妈,我手有劲儿,还是我来吧。

你在家这一天也不得闲,挺累的,你歇着,我来,这些我都会。”

盛希平没听母亲的话,而是接过了菜刀,在水缸沿儿上蹭了几下,然后抡着刀,叮当的剁鸡。

野鸡比不上家鸡大,尤其是这个季节没那么肥,所以这只鸡褪毛去内脏后,也就剩下二斤来沉了。

盛希平抡着菜刀,毫不费力的把鸡肉剁成小块儿。

他还特地留了个整的小腿儿,那是给盛希泰留的。

那小子最馋,好不容易炖只鸡,咋地也得让他吃点儿好肉。

这边盛希平把鸡剁了,那头张淑珍往灶坑里添了点儿细柴火。

锅热之后,拿着锅铲从油坛子里铲了一小块儿油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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