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飞虹在找苟圣。
沈临风在找沈念。
所有的意都流向了那些不缺的人。
所有的苦头都留给了那些能吃苦的人。
......
从陈东的食品加工厂分完钱回来以后。
我的存款,除去零头的话,还有110万!
17岁,也许是我人生当中最猛的年纪,兜里揣着110万。
如果是别人,或许会牛比轰轰地买一辆BBA过过瘾。
再不济,去市里首付一套小房子保保值。
但是我行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我比街上的大部分人都有钱。
我比街上的大部分人都年轻。
我比街上的大部分人都有前途。
但我也比街上大部分的人都抑郁。
因为我突然之间明白了一个道理。
像沈临风这种大富豪,比拼的已经不是银行卡里面的数字了。
而是产业模型,而是资产规模,而是垄断手段。
我不愿意一辈子只当一个小商贩。
我有自己的野心,我要逆袭,我要让所有不好我的人,都后悔!
也就是在这一天,我突然做出了一个决定。
我要带着这110万,去金羊区重新发展一个店面。
从一家店,到两家店,从两家店到四家店,最后产生裂变,从无人问津的小品牌,到人人皆知的大品牌。
回到家,我准备开始研究市场。
门口,却见雅洁雅纯的衣服散落在地面。
床单被套也被人从二楼丢了下来。
我心里一紧,准是出事了。
连忙跑向二楼,果然,吵架的声音充斥在我的耳朵里。
“你个不守妇道的女人,把老子的脸都丢光了!”
“走,跟老子回村。
我要告诉所有人你在外边养男人!”
一个30多岁,秃顶,一米六穿得土里土气的男人,一边抽烟,一边扯着雅纯的头发。
一旁的雅洁眼睛都哭红了,紧紧抓住自己的姐姐。
我上去,就对着那个男人屁股一脚。
男人往前摔倒,摔了个狗吃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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