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处百户所屯田所在的地方,落于北平与通县之间,此地以种植小麦为主。
北平周边一带,田亩半数种植小麦,其余黍稷稻粱合计占半。
朱高炽和唐云并肩而立,身后跟随了唐云的随从,自己的随从,以及朱能,李彪,此地的百户官,总旗官。
田地里已经充满绿色,但却是令百姓们痛恨不已的野草杂草,人们用锄头一块块的除去杂草。
也有的军户用牛翻地,让土壤变得疏松透气,甚至有等不到耕牛,自己父子上阵靠人力犁地。
“田活辛苦啊。”
朱高炽感叹道。
“小王爷能怜悯百姓,实在是北平百姓之幸也。”
唐云满脸的理应如此。
对唐云的说法,在场的众人深以为然。
朱高炽也没有反驳。
大明的统治者在二十一世纪是落后的,但是在天地君亲师的时代,头上至少还有一层精神的枷锁。
有精神道德的约束与社会风气的督促,比起周边的统治者,和同时代西方的统治者比起来,那可真就还算得上是个人。
大明藩王要是跑去百姓家睡人家的女儿,无论农户是否愿意,都会遭到社会风气下意识的反感,引起文官的弹劾。
西方对这种行为,学者则是吹捧,甚至包装一番,成为流传世界的童话故事,刻画成平民上杆子巴结贵族,洗白了西方贵族的形象。
总之,在十四五世纪,一个爱护百姓的统治者,对百姓的确是幸运的。
“唐朝的悯农诗,前元汉民的所作的兴,百姓苦。
亡,百姓苦,可谓道尽了百姓的艰辛。”
朱高炽一脸的悲天尤人。
在稳定的社会下,一个具备道德的贵族子弟,下面的人理应会发自内心的喜悦。
果然。
听到年少的大公子的感叹,周围的唐云,朱能,李彪等,乃至张全皆露出笑容。
“种田之艰辛,乃无解之事,可谓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今日偷懒少出一分力,他日就少收获一分。”
唐云觉得是读书人矫情,不应该让大公子性格太过柔软,虽然对自己是好事,可既然称自己一生世伯,于是当仁不让的教导起来:“而我朝军屯之犀利,已远超以往历朝。”
同样说起卫所之事,唐云比起朱能的角度更高些,明朝卫所终明一朝,关乎国家根基,朱高炽听得认真,都是宝贵的经验。
“是因为我朝军屯法下,让军户提供的士兵数量最多?”
比起唐云对卫所的得意,朱高炽倒没有此人内心的心情。
“不止如此。”
唐云摇了摇头,解释道:“自古屯营之田,或用兵或用民,皆是与军伍之外,各分兵置司。
唯我朝之制,就于卫所所在闲旷之土,分军以屯堡,且耕且守。”
换做一般人,哪怕是自家子弟,唐云可没这么好的脾气,如今却是一脸的兴致勃勃。
能教导好未来的燕王,在他眼里是极其荣幸的事。
虽然小王爷才十四岁,连世子的名分都未定下,不过这些不是迟早的事情么。
身为家中长子,自然继承家业,在朱高炽面前,唐云非常的有耐心,说的详尽。
“以十成力而论,军中七成精力守城,三成精力屯耕。
但有军情,朝发夕至也,是于守御之中而收耕获之利,法之犀利唯我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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