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的事情被我强行丢在脑后,丢进回收箱里那种。
我不想再去回忆它了,因为实在是太丢人了。
虽然我想是这么想,但还是忍不住在上暑期课的日子里路过了那条街很多次。
这次我学聪明了,没放任我自己一个人在那里漫无目的的乱转,好几次我是拉着林赛陪我来的,还有两次是朱诺,用逛街做借口其实也算不上是借口,我们真的想买新衣服,她俩都很乐意。
逛街的过程中我有意无意的晃到那家店门口,只敢用余光悄悄的瞥一眼,仿佛回到了高中时代,课间经过走廊的时候,和闺蜜手挽着手乐此不疲的偷瞄有好感的隔壁班帅哥。
店门一直都没有开,我只能在新闻里到关于他的消息。
我有时也会想,他是不是再也不会来了。
当暑期课来到尾声的时候,我甚至还没反应过来,一个半月就这么过去了。
这个夏天我过得很魔幻,一切都像是做梦一样,一点也不比半年前的冬天差。
距离开学还有两周时间,我又回归了足不出户、天天泡房的习惯。
布鲁斯在家的时间比我想象的还要多,但除了上次的谈话以外,我就没能再把那声爸叫出口了。
可能是人一长大就难以再对一个称呼改口,而新学会一个可要比孩提时代难上太多了。
这个暑假我的确是和家人的关系亲近了不少,是那种实质性的、肉眼可见的好的发展。
虽然偶尔还是会有生硬的时候或者说其实大部分时间都还很生硬但起码我在努力变得更好,托迪克的福。
活到现在,家人里我除了可以在阿尔弗雷德面前感到放松之外,第二个我走得最近的人居然是提姆或许是因为这个家里我最先见到的人是他,或许是因为我们两个人的年龄最相近,又或许是我们会在同一所学校上大学谁知道呢。
别误会,我完全没有说提姆不好的意思,我这么想纯粹是因为他给人的第一印象太难以接近了,我是指走进内心的那种接近。
但接触下来,我发现他也和其他同龄男孩没什么区别,这句话我好像说过很多遍了。
他和他们一样穿简单的短袖衫,一样喜欢听歌词叛逆的音乐,一样喜欢打游戏,一样不喜欢收拾房间。
或许之前只是我把一切想的太复杂。
也难说,是不是
星期二的下午,我和往常一样在房里扎根,想从架上找到我感兴趣的读本。
这一点也不难,毕竟韦恩庄园的房这么大,里面的大概要花数十上百年才能读完吧。
阿尔弗雷德做了布朗尼放在沙发旁边的那张圆桌上,味道特别不错。
可惜最近我一直在为开学节食,胃口本身就不好,所以只掰了半块就吃不下了。
当提姆推门进来找到我的时候,我正站在高高的木梯子上,想把刚刚完的那本放回原位,顺便盯上了它旁边的那一本情和其他魔鬼。
我喜欢加西亚马尔克斯,所以把手伸向了它。
当我的手指刚触碰到脊的时候,我听到了提姆的声音。
“你又在什么”
他说。
我把那本拿下来用一只手抱在怀里,另一只手扒着梯子,没有办法回头“没什么。
哦,你来得正好你想吃布朗尼吗刚刚阿尔弗雷德拿给我的。
除了那半块以外别的我都没碰过。”
“好啊。”
他走到桌子旁边,自然的从盘子里拿了整个的一块,“你为什么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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