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小说

第47章 为老娘的腿要虎骨泡酒(第1页)

“surprise!”

今托马斯惊喜连连,作为一个从长在大不列颠习惯顿顿吃炸鱼、薯条这些黑暗料理的男人,华夏饮食文明的奢华让他目不暇接。

满桌子的好东西他别吃过,见都没有见过。

菜是好菜,酒自然也是好酒,这顿饭并没有喝国酒,而是喝了一种本地酒厂生产的酒,据是20年的陈酿泡上人参、鹿茸、麻等泡出来的药酒。

上一世李银川听高赌政府人员的酒局都是不喝那些名酒的,都爱喝本地的特产酒,今李银川彻底见识了一次。

作为资深喝酒人士,李银川喝了一口就爱上了这个酒,这个酒入口有一股高粱的醇香,还带着人参、鹿茸、麻等药材综合出来的那股药香,香气掺杂在一起,整个口腔里的感觉就是一个字-香。

往下咽时候感觉非常柔顺,一点都不会辣嗓子。

酒喝下去之后嘴里干干净净,绝无残留。

而且这还不是最牛的,是这个酒从入口到咽下去醇香不断,那醇香是一浪接一浪,喝完了酒过了一会嘴里还带着微微的回甘,真是回味无穷。

“好酒,真的是好酒!”

哪怕是喝过无数名酒的李银川来,也不禁对这个酒称赞不已。

酒要喝,菜更要吃,今这顿饭李银川是敞开了怀吃,除了给托马斯翻译的时候之外他都是吃,反正他跟桌上其他人级别差太大,在这种场合也没什么话可。

错过了今,很多菜他可能再也吃不到了,而且今的大厨手艺确实非常好,做的非常地道。

熊掌咬起来很q弹,飞龙汤很鲜美,狍子肉很香。

要有些让人失望的是酱大爪子肉,这玩意吃起来感觉有些柴,还不如酱牛肉好吃,但是考虑到人家的鼎鼎大名,顿时好像也有了一些不一样的味道。

本以为总是吃炸鱼薯条之类黑暗料理的托马斯面对着这一桌子顶级山珍会欣喜若狂,没想到最后托马斯连挑大拇指称赞的却是这一桌子最不起眼的一个主食。

它的名字叫粘火勺。

粘火勺是一种东北特色食品,也叫作粘火烧、粘干粮。

是以糯米、粘高梁米、大黄米或黄米为主要原料,经过浸泡发酵和水洗之后,带水磨成粘面子,淋干后分成团,按压成面饼,中间夹以煮熟的豆加糖的豆沙馅,还有以烘熟的芝麻加些盐末当馅,再压成厚饼的食品。

“good,verygood!”

面对着连挑大指称赞的托马斯,李银川挠了挠头,吃惯了粘火勺的他实在不觉得今的这个粘火勺有什么特别之处,难道这就叫青菜萝卜各有所爱。

不过管他呢,只要托马斯爱吃就好。

今的托马斯很开心,翻译不但英语好,还懂球,还吃到了好吃的饭菜,看到了外婆家故乡的风光,吃嗨聊他拍着胸脯承诺了准备投资一千万开发大黑山的人参产业。

听到了这个文数字,李银川第一时间翻译了过去。

下一秒,全桌的领导都嗨了,现在的托马斯已经不止是外国友人了,这是财神爷啊。

大家频频举杯,很快大家都发现外国友人酒量真的不错,大半瓶酒喝进去依然若无其事,正好,大家可以放开了喝了,一场大战下去,以托马斯滑到桌子底下,众多领导举杯同庆而告终。

“金鹏,干得不错,今你当记首功!”

热门小说推荐
天才纨绔

天才纨绔

分享书籍天才纨绔作者陌上猪猪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天才纨绔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天才纨绔最新章节天才纨绔无弹窗天才纨绔全文阅读...

渣爹的逆袭人生

渣爹的逆袭人生

陆大强在旁人眼里是个泼皮无赖,婆娘跑了之后独自抚养儿子长大,儿子很争气长大后开创了一番自己的事业,但是很气愤的事,儿子一直不结婚,而且心里眼里都是他的死对头,把对方当亲爹一样待。老头儿怎么忍得了战...

小通房

小通房

本文古早风言情,晚9点更新预收欢脱轻松文撩了状元后我逃了,文案见底部计英是个通房丫鬟,樱唇香腮,腰肢柔软,专门用来勾引宋家家主宋远洲。她原本卖身给宋远洲的未婚妻白氏家为奴。白家攀了权贵...

没有魂技的我,砍翻斗罗

没有魂技的我,砍翻斗罗

重生圣魂村,小名阿满,祖上十八代先天魂力零级,觉醒三级绿色柴刀,没魂环,没魂技,打架靠平砍,不爽就来砍我。又名出生平民,富家千金爱上我这人明明废武魂,为啥这么猛?PS入武魂殿,不跟唐三,不拜大师,带媳妇自建学院。...

每次醒来都在案发现场

每次醒来都在案发现场

自从江影帝搬了家,离奇的事情就发生了。他总是会莫名其妙的在别的地方醒过来。第一次是在隔壁小区的垃圾箱旁边,身着花裤衩的江然一脸茫然的看着对他拍照的路人,以为自己是在做梦。直到早起的买菜大妈捏了捏他...

元尊

元尊

  大周皇子周元,原本拥有圣龙之命,却被敌国武王以亿万大周子民为要挟,蟒雀吞龙,夺走其圣龙气运。  周元入祖地,遇夭夭重开八脉,再踏征途。  少年执笔,龙蛇舞动劈开乱世,点亮苍穹。  气掌乾坤的世界里,究竟是蟒雀吞龙,还是圣龙崛起?!  元尊全订群836714637  元尊书友群7298309135w0233展开全部gtgt...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