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小说

第九十二章 李天狗(第1页)

“砰、砰、砰”

阿巴村响起的爆竹声在山中不停回荡,惊的山腰处的石屋中,整个人被黄色老棉袄包裹着的甘韬,瞬间从床上坐起,拖拉着一条腿,拉开满是缝隙的掩门,向山下望去。

一朵朵徇烂的烟花充斥着眼眸,“今天是什么日子”

他耷拉着眼眉,喃喃自语声后,重新返回石屋,继续瞪着双眼躺在床上,直觉今夜格外清冷。

“狗杂,眼就是十五,还不回家”

“走完这趟山就回。”

他回道。

阿巴村住下的几个月,他先是甘娃,后是李天狗;最初住在村里,后来住在山腰;至于唤他狗杂的,就是阿巴山的护林员,一位五十多岁精瘦异常的矮汉子。

“到点,走。”

矮汉子背上那杆比他矮不了多少的老套筒,意简言赅。

靠山的人都清楚,山里路难走,可矮汉子却轻车熟路,仿若将密林当成了自家庭院,或纵身一跃,或矮身闪避枯枝,一脸轻松异常。

密林中的第一个休息点,矮汉子转头望着后面气喘吁吁赶来的狗杂,笑道“怪不得肯下山”

第一次见到狗杂时,他认为眼前满嘴络腮胡子,沉默寡言的人,不是什么泛泛之辈。

他好歹当了十来年护林员,整天和大山打交道,心知肚明,靠山吃饭的人,都是半天闷不出一个屁,且心狠手辣。

村里老乡担保说是啥电视明星,就想跟着体验护林员生活。

他瞧着照片上那个嘴上无毛,剑眉星目,一身黑色西装打领结的人。

在瞅瞅面前满嘴杂乱胡须,裹着黄色老棉袄,手上的老茧和他有的一拼,指甲里的污垢,厚的让人一览无余,除了眉角有些像,其它地方完全不是一个人,他不由嗤之以鼻。

甚至越加怀疑,眼前所谓的明星,就是来探山路的。

可最终的结果却是让他傻眼,灰溜下山的络腮胡子还真是影视明星,一个铺上躺了一星期,他依旧搞不懂这人干吗作践自己。

第一次走山,他走走停停,络腮胡子跌的鼻青脸肿,身上不知穿了多少天,袖子黑的油光蹭亮的老棉袄,摔出了白花花的棉絮。

一个月后的走山,他中途要歇息两次,偶尔也会听到闷在嗓子里的呼喊。

而如今,他恢复了以往的正常走山水平,络腮胡子不仅没有叫喊,而且一直跟在身后不远处,只是喘息声还是那么粗。

走山回来

“连夜下山”

矮汉子问。

络腮胡子点点头。

“有人接”

络腮胡子一边点头,一边将手伸进棉袄中的内口袋,掏出个红色方便袋,一层层打开后,取了些钱递给矮汉子。

热门小说推荐
三国之群雄逐鹿

三国之群雄逐鹿

他,穿越至三国成为八岁孩童被童渊收养,与赵云,张任和张绣称兄道弟,于洛阳凭借卓越的见识获得蔡邕赏识,并成为蔡邕的门生,在虎牢关之战与吕奉先大战两百个回合,从此声名鹊起。他麾下谋士猛将无数,能与当世枭...

重生之长姐持家

重生之长姐持家

富家千金莫云霏很郁闷,她不过是离个婚,怎么就变成了古代的农家妞,一个到处都是鸡屎鸭屎的地方,简直让人无法呼吸父亲是酸腐秀才,母亲是包子性格,家里还有四个嗷嗷待哺的弟弟妹妹,周遭又全是极品亲戚,莫云...

把主角碾成渣(快穿)

把主角碾成渣(快穿)

原名爽文反派罢工了快穿。每篇爽文里都有这样一个反派,不惹主角不舒服,被打脸无数次还要降智作死,最后沦为踏脚石悲惨收场。当满级快穿大佬穿成爽文反派,管你是气运之子还是逆天改命,他只管自己活个痛快...

战神狼婿

战神狼婿

他是守夜人的最强兵器!叱咤世界的杀神!三年前,一次特殊的任务,他身受重伤,并且丢失了记忆!他遭人所救,为了报恩,他取了恩人的女儿为妻!三年来,他为自己的丈母娘和妻子做牛做马,但是在她们眼里,他依然不如一条狗!终于,他记忆觉醒,王者归来!...

史莱姆如何成为大Boss!?

史莱姆如何成为大Boss!?

本文将于2020年6月3日入v6月2日断更一天本文防盗比例90,防盗时间240h,防盗章禁止购买。麻烦大家作为魔国联邦的领袖,种族为史莱姆的某萌王突然穿越了。继重生后,又有了穿越这种新奇体验的史莱姆...

影帝和营销号公开了[穿书]

影帝和营销号公开了[穿书]

陈覆穿越进了娱乐天王。书中男主陆可聆狂拽酷霸,一心事业,从无名群演做起,一路登顶视帝影帝,创办经纪公司,翻手云覆手雨,最终被誉为娱乐圈帝王。陈覆回想着记忆中的原著内容,一推眼镜,决定做一个...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