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是离开后才能被称之为故乡。
灵都这几年真的变了很多。
高速经济发展的那几年,每天都像是新的。
住宅区宛如雨后的竹笋一样拔地而起,道路也变了不少,原本的双行道变成单行道,路边多了两行自行车道出来。
除了那些标志性的建筑还没变,其他的地方楼谏稍微走一下就要迷路。
他这几l天在外面应酬了几l场,看着灵都的变化,时而心中便生出一种淡淡的茫然感。
他住在灵都的时候实在说不上喜欢这里。
可是离家多年,重回故里。
却又觉得那些旧人旧事仍历历在目,宛若从前。
到底还是故土。
他还能够记得十七岁的那天,自己刚刚从街上游荡醒来时,满身伤痕,像是一只走丢的流浪狗。
心里是一种寂寥的空荡。
像是整个世界都和自己没关系,他们悲欢在他们的世界里,没人在意他。
陶晓梅的早点铺子还开着,魏溪的酒吧则是换了新地方,搬到了另外一栋新建的商业大楼里。
现在这里又不叫酒吧了,魏溪领着他们介绍的时候,很骄傲地说现在这叫livehouse!
高级音乐现场!
他现在不再是什么酒吧老板了,要让楼谏喊他独立音乐人。
Burning这只原本东拼西凑起来的地下三流乐队,在去年的时候总算是出了一首比较火的歌,被短视频带着小火了一把。
连着他们积累起了一批粉丝,赚到了一点钱。
魏溪挺开心,折腾了这么多年,总算是折腾出点东西来了。
按照他的性子,更是恨不得嚷嚷得全世界都知道。
就算是当时远在国外的楼谏,都被他特别打了视频过去炫耀,一张口就是:
“哎呀,你怎么在国外都知道了——我们乐队新专辑刚发三个小时就上了新歌榜啊?”
楼谏:……
“总之,回来就好!
回来就好!”
魏溪灌了口酒,拍着他的肩膀说。
“这几l年国外也不太平,还是国内好,安全!”
店里面的人又换了几l批,少见熟悉的旧面孔。
晚场还没正式开始,只有台上有个年轻的女孩在唱着一首不知名的情歌。
她唱得很投入,双手捧着麦克风,长而厚重的栗色卷发波浪般垂落下来,随着她的歌声轻轻晃动。
那熟悉的发型倒是让楼谏又想起了一个人。
“Molly姐呢?”
楼谏四处张望,却又没看见自己想见的人。
“她去年就走了,回老家了。
现在在家里开了一家花店。”
“……她说她一直都挺喜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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