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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 章 第二十二癫(第1页)

盛京城西,安乐坊。

下午未时,街道上车马粼粼,人声鼎沸,熙来攘往,热闹非凡。

乔知予从皇城出来,没着急回家,反而是驱马来到喧哗热闹的安乐坊红街,一埋头扎进了胭脂铺。

胭脂,一种很奇妙的小东西,搽到腮上能为女子添三分娇媚,润湿了以后,还可涂到唇上,点到额间。

芙蓉面之上的一抹浅红、一抹薄艳,总是那么恰到好处,能勾动人心底深处的喜爱。

第一世时,乔知予对胭脂水粉爱不释手,常常用这些装点自己,效果不错;第二、三世,她不再用得上这些东西,但偶尔也会一时兴起,亲自去店里挑些喜欢的颜色,自己不涂,而是回家以后一点点给姻姻涂上。

虽然听起来就很变|态,在镜前搂着姻姻点胭脂的过程看起来也很变|态,但是这已经算是她为数不多的比较健康的小爱好。

当然这次来选胭脂,不只是为了玩。

姻姻又要开始重新选择人生路了,事关任务成败,她最近得送点胭脂水粉,送点珠宝首饰,好好哄哄她。

刚一走进胭脂铺,一股馥郁的脂粉香气便扑了人满身。

胭脂铺老板姓徐名妙,已经与乔知予相熟。

见是熟客光顾,她笑眯眯的拉她进了雅间,摆出了最新的一批胭脂水粉,还大方的撩起衣袖,露出半截肤如凝脂的玉臂,供客人试色。

乔知予也不客气,一只手按住美人的手腕,一只手抓起细软的羊毫毛笔,细细润湿了,蘸匀胭脂,提笔落在她莹白如雪的小臂内侧,留下一抹惊心动魄的艳色。

男客来帮女眷来选胭脂,一直以来都是可以试色的,但不是这种活色生香的试法,店里有羊皮纸,男客要试,比对着女眷的肤色自己拿去。

乔知予这一世耳聪目明,而且过目不忘,压根不用试,就知道什么颜色最适合家里的小姑娘,所以一开始都是直接指几l个颜色包起来,直到老板徐妙盛情邀约……

说实话当徐妙含情脉脉的媚眼第一次飞到她脸上的时候,乔知予是很惊讶的。

她历经的三世里,作战领域各不相同,第一世是后宫,第二世是江湖,第三世前半段是沙场,后半段是朝堂。

在这三世之中,第二世是她成长最快的时候,乱世之中,她从无到有,建立起名震江湖的不知阁与摘星处,而这功绩之中,绝对少不了徐妙的从旁协助。

没错,徐妙,曾是她前世的左膀右臂,是她在腥风血雨的江湖中最倚仗的伙伴。

第二世那十六年,乔知予曾为面前这个女子徒手挡剑,徐妙也曾为她以身试毒,她们并肩作战,生死相托,共同撑起了不知阁与摘星处,卖人命、卖消息、为许多流离失所的女子与幼童提供庇护,在混乱的江湖中隐隐塑造出黑暗的秩序。

那时徐妙的性情颇为冷淡,虽信息搜集的本领极强,但不会武功,人也不甚圆滑,不知道前世她身死以后,徐妙的下场如何。

应该不会嫁人生子,因为她记得,她亲口说过不喜欢男人……

如果她那时说的是真

的,那现在是怎么回事?

胭脂铺里,熏香袅袅,屋外人声喧嚷,雅间之内,两人独处无声。

乔知予从容不迫的在美人玉臂上一次次落笔,随着胭脂色在肌肤上晕开,似乎能听到暧昧缓缓生长的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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