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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上(第1页)

布鲁斯从来没有想到,自己的这次实习之旅,会出现这么多他意料之外的情况。

最让他感觉到纠结的,当然是他的心理学教授席勒。

这位教授就好像不是才来哥谭几个月,而是这里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不,或许绝大多数本地人,也做不到这种程度。

席勒以一种布鲁斯都措手不及的速度,迅速的弄清了这座城市所有的规则,并且在此基础上,不但融会贯通,还成了其中的佼佼者。

布鲁斯曾听戈登说过,哥谭就像一个大泥潭,任谁进来,都会缓缓的陷入这难以自拔的泥沼。

可席勒,这位自称普通人的教授,他就当着布鲁斯的面,一头扎进了这个泥潭里,不但反应迅速、动作敏捷,一跃就跳进了最深处,并且丝毫没有想自拔的意思。

他摇身一变,无缝衔接的变成了比烂人更烂的烂人,下到黑帮火并的人员配置和地理优势、酒吧餐馆的保护费标准、地下赌场的赔率,上到大宗违禁品交易规则、军火运送安保、危险品走私路线,就没有这位教授不会的。

他给出的建议,法尔科内都听的连连点头,并称赞席勒天生就是干这行的,他要是早来哥谭三十年,十二家族必有罗德里格斯一席。

这让布鲁斯对席勒的观感变得十分复杂。

你要说这位教授是在做好事,可他用的手段已经不能称得上是不光彩,干脆就是同流合污。

可你要说他是在作恶,但他的确在凭借自己的能力不断撬动哥谭原有的局势,并且通过一些分外离谱的方法,让局势朝着他想要的方向改变。

并且在布鲁斯看来,这种改变似乎还并不是朝着坏的方向,而是十分诡异的建立起了一种摇摇欲坠的、但又更好的新秩序。

尤其是在布鲁斯从戈登那接到了最近两周里哥谭的犯罪率有明显下降的消息的时候,他甚至感觉到了荒唐。

在席勒塑造的这个产业链里,警察的战斗力被大大的加强了,因为他们和哥谭最大的黑帮法尔科内家族是一伙的。

因为警察局长直接受到法尔科内的支持,教父给他们提供了大量的重武器,他们也借着教父的威势震慑其他人。

现在,哪里有黑帮火并,他们甚至能在10分钟之内就赶到现场,迅速的把两方都压制住,然后把他们都抓起来丢进精神病院里。

不同于以往,警察们的工作热情可太高了,现在出外勤的机会甚至都要抢,只要能向精神病院投入一位正式成员,他们就可以在他住院所付的所有费用中抽2个点作为自己的报酬。

戈登这几天快忙疯了,就连那些万年划水怪都嗷嗷叫着要冲上前线,为维护正义、打击黑帮而斗争。

最近,这位正义的警探甚至都不知道正义是什么了,明明如此有效的打击黑帮应该是件好事,可他总觉得有哪里不对。

但是,这样的行动既让黑帮的气焰得到了遏制,警察们的生活也变好了,让他们开始爱上了这份该死的工作。

最近,戈登无比震惊的发现,现在,整个警察局竟然会有人加班了!

他们是被什么魔鬼给控制住了吗?!

的确,那是一个叫贪欲的魔鬼,手里有枪,心中不慌,当你架着一柄弹药充足的重机枪要求黑帮停火时,你也会觉得这份工作不过如此,而当在你这么做之后,还能得到一笔不菲的报酬,你就会觉得,这简直是世界上最好的工作了。

();()  最开始,还需要法尔科内派出他的黑手套,去挑拨某些黑帮之间的关系,让他们开枪火并。

可后来,火气被挑了起来,“鬣狗”

和“船长”

联合起来对两条大街之外的“抢断手”

发起了阻击,东区边缘的“火车头”

迅速的加入了战斗,伊丽莎白大街四巨头有三个都想帮帮场子,刚消化完红乌鸦帮尸体的马罗尼正好在一团乱战中打了个过瘾仗,整个东区都乱成了一锅粥。

本来黑帮之间的火并就死了不少人,打的正酣的时候,警察端着重机枪和火箭筒就冲进了战场,黑帮人都傻了,到底我们是黑帮还是你们是黑帮?哪有用火箭筒执法的警察?!

就这样,自己火并死了一波人,又被警察抓走了一波,东区最能打的黑帮们都元气大伤,一个个也不敢往外跳了,都躲回自己的老家舔舐伤口去了。

戈登带领的外勤小组一战成名,全哥谭都知道这帮警察的暴力战术,武装皮卡油门踩到底直接入场,防弹盾牌架好之后,重机枪一顿乱扫,rpg重点打击,一路推进,最后再用手雷洗地。

东区那几个最能跳的黑帮都趴了,剩下的人哪敢说什么?

虽然这更多的还是看在法尔科内的面子上,毕竟老教父愿意全力支持警察,那道理和武力他就占全了,寻常黑帮不愿意付出那么大的代价去捋这位老教父的虎须,愿意付代价的,又被这突如其来的一顿乱拳给揍了个五劳七伤,哥谭就这么诡异的安静了下来。

这一切,都是因为某个普通教授,在某天早上的灵光一现。

布鲁斯想,这位教授成了一群害群之马里的害群之马,害群之马们把他当成同伴,可敌人的敌人又成了正义的好朋友。

布鲁斯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评价这种行为。

当然,蝙蝠侠是个天才,在最初的纠结之后,他觉得自己从席勒的这种行为里发现了一种新可能。

原本他总是觉得,打击罪犯就应该快准狠,杀鸡也要用牛刀,最好能把邪恶势力连根铲除,让他们再也不能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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