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杂志社大楼出来,方明华就兴冲冲跑到隔壁的作协,找到路遥告诉了他这个消息。
陆遥也很高兴,表示祝贺后说道:“小方,我那部小说《在困难的日子里》也被《当代》采用了!”
“哈?那不是我们俩都得请客?”
方明华笑道。
“那当然,规矩不能破坏。”
“那,陆大哥,你是大哥,你先请。”
“行,我现在就给平娃、中实他们打电话!”
于是,晚上方明华也没回家,几个人到“五一饭店”
又喝了一场。
至于方明华的请客,就放在下周周六。
当然不止方明华和陆遥,陈中时一口气在《秦省日报》上连续发表了几篇短篇小说《蚕儿》《土地——母亲》《冯二老汉》,贾平娃发表了散文集《月迹》.....
这些都要挨着请客。
哈哈,每周都有酒喝了!
晚上,方明华醉醺醺回到自己宿舍,简单洗漱了下倒头就睡。
明天还要去上函授课呢。
一大早方明华骑着自行车赶往西大,还带着自己的妹妹。
“小妹,你不去英语角了?”
方明华边骑边问。
“不去啦,我现在和李丽练习口语,她说我进步很快的!”
说着方明丽开始模拟情景对话起来。
ames,whatisyourfavoriteseason
詹姆斯,你最喜欢的季节是什么
James:Myfavoriteseasonisspring.
我最喜欢的是春天。
why
为什么?
James:Becauseit‘snotsocoldbutit‘snotsohotthatI‘msweatingonthetrain.Icangotothebeach.Icanrelaxwithmyfriendsoutside.It‘sverynice.
因为春天的天气不是很冷也不是很热,参加训练正合适。
我还能去海边玩儿,和我的朋友一起出去。
天气非常好。
方明华边蹬车认真听着。
发音是比以前准了许多。
只是这口音?
这让方明华想起穿越前看过的赵丽蓉演过的一个小品。
一口地道的伦敦音?
重回十五年前,林毅站在十字路口重新拥抱未来。既然都重生了,被倒追也很正常吧?群482915961(感兴趣的可以申请一下)...
快穿之女配只想搞事情快穿三千小世界做任务,作为炮灰女配,她只想搞事情...
穿越到书中,成了炮灰女配,秋珑月只想静静,天赋高,却是炉鼎体质,容貌倾城却觊觎男主,不断作死,条件那么好都会混的那么惨,还有男主大人,离我远点。...
步桐身为帝王的第一谋臣,被尊称女诸葛,奈何却过不了情关,落得兔死狗烹的下场,临死前发现,她的头号死敌,手握东厂番子和锦衣卫大权的督主汤玄霖抱着她的尸身痛哭,步桐有幸重生,她决定有仇报仇渣男,...
投胎而来,成为被拐卖到山里的孩子,把养父母一家都克死之后,雪衣在村民们幸灾乐祸的表情下,用全部身家换了一间瓦房,两三鸡鸭以及几亩薄田。作为异世界的魔祖,两次量劫过后,雪衣彻底厌倦了打打杀杀。她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