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日耳曼人这个称呼源于凯尔特人形容他们邻居的词汇,诺曼人也是其他民族赋予的它称。
Norseman,从它的根词汇便可以看出,一开始指的就是来自北方的野蛮海盗——维京人。
十世纪初,维京人的领袖罗洛与法兰克国王查理三世签订了《圣克莱尔条约》,这一批曾经的海上冒险家开始在北法一马平川的旷野上扎根,逐渐放弃了过去的海上侵袭战法,开始采用法兰克式的骑兵战术。
但某些骨子里的特质,是不会随时间和环境泯没的,比如他们的鲁莽气质,好战精神和冒险倾向,这些都驱使着诺曼人开启了持续数十年的领土扩张战役。
他们之中的佼佼者,会在未来征服英格兰和西西里王国。
与他们尚武精神并驾齐驱的,还有他们对宗教的热忱。
诺曼底自诺曼人皈依以后,一直以来都是宗教发达的地区,诺曼修道会成为本笃会著名的生活和学术中心,在入侵英格兰后,他们甚至完善了英格兰地区的教会组织结构和相关戒律。
诺曼人的狂热,也体现在他们对罗马及圣地朝圣的热忱上。
许多诺曼贵族,就是出于质朴的宗教虔诚,对冒险的热衷,和对新鲜征服的渴望来到地中海的,他们为欧特维尔诸子最终征服南意大利,提供了源源不绝的兵员。
拉蒙认为,在去往圣地亚哥的朝圣之路上,碰见一个诺曼人的机会很大。
这种感觉,就像是在巴塞罗那的港口放出风声说自己的商船沉了,然后在那里等上一天,总觉得会遇见一个来问需不需要高利贷的犹太人。
拉蒙很想与诺曼人建立良好的关系。
虽然伊比利亚上的天主诸国也自诩骑士王国,但就拉蒙所知道的,它们在与南方穆斯林作战时,很少在面对安达卢西亚和柏柏尔骑兵时占到过上风。
尽管组织后勤和士兵人数的差距客观存在,但凡事怕对比,诺曼人在南意大利面对的也是差不多成色的军队,却总是能打出惊人的交换比。
人少精锐好养活,皮糙肉厚不要命,这就是人们对于诺曼骑士的印象。
();() 除了贼配军般的军纪,诺曼骑士简直浑身上下都是优点,他们的到来让意大利地区缺少兵源的商业贵族们心花怒放。
直到欧特维尔诸子发现雇佣他们的领主老爷原来比异教徒还要菜,还富得流油。
“那我们明天可以去朝圣者的营地么?”
拉蒙对加西亚露出期待的小眼神。
拉蒙对自己能否顺利勾搭到诺曼人还是有信心的,收复失地运动几乎囊括了他们想要的一切。
自我献祭的宗教感召,加上征服异教徒大国的巨大荣誉,绝对是这个时代的大杀器,对诺曼人的吸引力还要再翻个倍。
“不用着急,每天都会有新的朝圣者来到卡斯蒂利亚。”
加西亚另有打算,笑着对拉蒙摇摇头:“后天就是我的成人礼了,我可是要做许多准备的,哪有时间乱跑。”
“而且那可是一个很大的庆典,小拉蒙,这不比去看朝圣者有意思多了!”
“我已经参加过很多庆典了!”
拉蒙一脸的不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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