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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篮球的魅力(第1页)

不一会儿,UCLA开始了热身训练,哈登和徐永两个人也找了个舒服的姿势,透过板凳席的缝隙观察起来。

然后,他们许久都没说话。

场上的这群人不仅天赋出色,而且战术素养也非常高。

让徐永再次吃惊的是威斯布鲁克,和他印象中一脚油门就往内线冲不同,彼时的威少在阵地战打得非常合理。

这大概也是和UCLA的进攻体系有关,他们打的是约翰·伍登当年发明的UCLA传切战术,控卫在这个体系中并不需要过多组织进攻,那更多是五号位乐福要做的事情。

不过等到UCLA开始全场训练,威斯布鲁克有一点和他印象中一样,那就是转换进攻的速度是真的快。

基本上防守方一拿到篮板,他就已经过了半场,只要球给到,基本上就是一个暴扣终结。

没错,这家伙训练中都能扣绝不上,仿佛浑身都有使不完的激情。

也就是在威斯布鲁克又一次完成扣篮后,两人坐了回去。

“我十岁的时候就认识拉塞尔了,那是1998年的一次篮球训练营,之后我们就成了朋友。”

哈登开口道。

徐永一脸意外地看向哈登,他印象里哈登和威斯布鲁克到了雷霆才当队友,没想到两人这么早就认识?

“我知道他的故事。”

哈登接着说道。

“故事?”

徐永越发好奇。

“你注意到他手腕上的手环了吗?”

哈登点头后问道。

“手环?”

徐永说着再次起身,在场上搜索威斯布鲁克,很快他找到了,而且在后者的手上发现了一个手环。

一个看起来很普通的塑料白色手环。

“那就是他为什么打球如此富有激情的原因。”

等徐永重新坐下后,哈登接着说道。

这下让徐永好奇心被拉满了,他不理解为什么一个普通手环会让威斯布鲁克富有激情。

接着,哈登就跟他讲了一个故事,或者说一段过往。

威斯布鲁克年少时有个非常要好的好友,叫凯西·巴尔斯,两个人就住在临街,一起上学一起打球。

当然更多时候,是巴尔斯教威斯布鲁克球技,帮助后者成长。

因为当时的威斯布鲁克很瘦小,但是巴尔斯却很高大,高二的时候就已经有2米01,而且球技非常出色,和“小帅”

杜兰特齐名,被誉为加州最出色的年轻球员,在高中比赛中有过单场50分的表演。

“在高二的时候,拉塞尔已经开始长高,他和凯西一起相约进入UCLA,然后一起参加NBA选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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