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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 红烧肉的魅力(第1页)

又过了三日,老刘太监那儿有了好消息,他们拿出去的地契卖出去了七成,得了上千两黄金,李煦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的金子,有点能理解那些喜欢用金子砌墙的贪官们是什么心理了。

他也想把这些金子都藏起来,每天一摸一摸也是好的。

可能是小时候穷惯了,李煦相当钱,在情和金钱之间二选一,他百分百选金钱,好在他虽然钱却不抠门,该花的钱还是舍得花的。

有了资金,李煦就安排人开始采购物资,按照邱承志的说法,这一路到扬州前都不会缺吃食,但不缺不代表好吃,李煦天天热疙瘩汤吃着都觉得腻,真要让他天天啃冷馒头吃硬邦邦的烤肉他还不得疯

但带肯定不能多带,现在是夏末,天气炎热,很多食物都不好保存,能保存很久的食物一半都不太好吃。

李煦第一个想到的食物就是方便面,绝对是居家旅行的必备佳品,但没有加防腐剂的方便面也保存不了太久,而且少了调料包的方便面也缺少灵魂。

做面条不难,李煦这几天就吃了不少面食,虽然不是精细的白面粉做的,但至少有食材,当地人吃的面条多是扯的宽宽厚厚的面片,称为汤饼,方便面最好还是做成细面条,容易熟。

做细面也容易,难的是上哪找那么多油把方便面炸熟,这可是个还没有炒菜的年代,很少有人家会把油收集起来使用。

李煦把知道的能榨油的东西想了一遍,猪油、花生油、玉米油、大油、菜籽油、橄榄油除了大,其他几种植物大家连见都没见过,更别提榨油了,而要把大榨成油,李煦就得弄出一套榨油的设备,太麻烦不说,也太耗时间了,所以首选还是用猪油。

但他还是高估了这个朝代的畜牧业,转了一圈,李煦发现养猪的人极少,因为这时候的猪肉并不受大众喜欢,膻味重,找遍全城也只能找到几十头野猪,其中有一半还是死的,被风干成了腊猪肉。

李煦算算他们这行人每一餐的饭量,默默的把五百羽林军的油炸方便面改成了干面,只保留了他们一家子的分量。

等第一批猪肉肥膘买到了,李煦立即让桃红把肥膘熬成猪油,熬好的猪油非常香,趁着油热,把面条过一遍油,放凉后放进猪骨头熬的汤里煮,加上腌过的肉片、青菜、鸡蛋和新鲜菌菇,虽然少了调味料,但已经是李煦重生后吃的最美味的一餐了。

家里老的少的都是第一吃这样的汤饼,个个都觉得美味极了,他们在宫里是吃不到猪肉的,这样连贵族都嫌弃的猪肉根本没有资格进御膳房,没想到做出来的食物竟然如此美味。

李煦让小桃在汤里放了生姜和白酒去腥,猪肉挑最嫩的腰柳肉切薄片,加了盐、蛋清、生姜和白酒腌了一个小时,煮出来果然又嫩又好吃。

李煦还大方地给林钊分了一碗,见他狼吞虎咽地吃完,诱惑道“人生在世无非是吃喝拉撒,吃排第一位,本王好吃,林统领以后就与本王同桌用餐吧”

林钊吃人嘴软,态度好了很多,“能得王爷赏赐已是荣幸,岂能没了规矩。”

“出门在外不拘小节,就这么说定了。”

林钊心里有点慌,他是皇帝的心腹,本来应该和李煦保持距离的,可是现在又是吃又是拿,总觉得心灵上背叛了皇帝。

李煦打着拉拢人的心思,第二天中午,他用五花肉做了一道红烧肉,又做了糖醋排骨,好吃的让人连舌头都想吞下去,林钊吃的最多,闷头吃完这一餐后,他坚定的忠君之心都动摇了。

如果跟着顺王能天天吃到如此美味的吃食,那人生足矣。

李煦一次做了一大锅的红烧肉,一桌人吃不完便端了一部分出去赏给了几个过去和他有交集的羽林军,大家一开始是猪肉还有些嫌弃,闻着再香也掩盖不了它是猪肉的本质啊。

第一个尝试的人是抱着给顺王殿下面子才吃的,肉刚进嘴里,喷香的味道刺激着味蕾疯狂分泌唾液,一口咬下去,肥肉肥而不腻,瘦肉瘦而不材,口感香中带一丝甜,入口即化,真是美妙无比。

那人吃完第一块后,就一口接一口吃的停不下来,其余人见了免不了被勾起好奇心也跟着尝了一口,然后就彻底停不下来了。

吃肉的大老爷们很少能抵抗得了红烧肉的魅力,肥瘦相间的五花肉切成正方块,焖出来的肉色泽焦黄,肉香四溢,那香味大老远都能闻得到,光是闻着就让人流口水,吃在嘴里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一盘肉一瞬间就被人抢光了,没抢到的人瞬间把另外几盘肉团团围住了,面对着战友们饿狼般的眼神,几个人也不好吃独食,只是肉少不够分,他们只好自己留了一块,其余都贡献出去了。

等他们小口小口吃完,见大家已经用武力定出胜负,赢的人分了肉吃,输的人每人分了一勺汤汁,蘸着烙饼吃,也算尝了味道了。

只是这味道一尝,就令人念念不忘,肚子里的蛔虫全被唤醒了,叫嚣着要吃肉。

等羽林军的人知道这道肉是顺王殿下发明的后,一个个对他都改了观,出门办事再也不拖沓了,闲着没事时就结群的去郊外打猎,专门猎满身肥膘的野猪,扛回来交给厨房加菜。

作者闲话

老攻“我也想吃媳妇做的红烧肉。”

李煦“行啊,先把自己洗干净宰了。”

老攻“没想到我媳妇这么重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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