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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章 舞会(第1页)

伯爵是领主,公爵也是领主,而且是“大”

领主。

但具体有多“大”

,格雷是毫无概念的,甚至一度很纠结依琳身材明显比卡斯帕伯爵“小”

,为什么会被称为“大”

领主呢

毕竟在地底,“大”

巫妖跟“小”

巫妖的区别是魔力的强弱,这是格雷可以感知的。

而人类,似乎只能从身材判断了。

至于所谓的超级大领主“国王”

,在最开始的时候,格雷的想象中应该是个巨人

对于大多数不太偏门的概念,例如父亲、女儿、独生女之类的,格雷好歹在过去的十天里全都弄清楚了,但对于一些需要相对参照的东西,他则完全没有概念。

不懂,也不敢问这就是他日常的写照了。

关键是可以随便问的黑猫经常说反话,以至于他都不知道应不应该相信了。

人类真是一种复杂的动物,就连死了变成幽灵附身在猫身上,也还是那么复杂。

不得不说,一只巫妖融入人类社会,需要学习的东西实在太多太多了,更糟糕的是这些东西往往属于人类“生来就懂”

的,以至于他没办法在店找到一本相应的籍循序渐进地学习。

当然,即使现在的状况,他的进步也是很神速的。

毕竟他是一只聪明的巫妖嘛。

话说巫妖这个种族有蠢货的吗

陪着依琳走进宅邸的时候,迎面到的是,是排成两列,穿着统一服饰的五六十个仆人。

那排场,格雷都惊了。

转过身,依琳撑开双手说道“大家都辛苦了,先回去休息吧。

今天晚上会在这里举办舞会。

到时候你们都过来一下。”

就在她说话的时候,一大群的女仆已经七手八脚地开始忙活了起来。

有的取走她披风,有的解开了她手腕处护手,有的拿走了她腰间长剑,有的帮她清扫身上的落尘。

一双新鞋已经被放到了依琳面前,只要依琳一抬腿,就有人帮她穿好。

所有的一切都表现得如此默契,如果不是这些人身上都没有魔法波动的话,格雷都要怀疑是依琳在使用魔法操纵了。

当然,一般巫妖更倾向于直接操纵披风、护手、长剑、鞋子,而不是操纵一帮子骷髅兵来完成这些事。

除了格雷之外的骑士们整齐划一地行了个礼,然后转身离去了。

“所以大领主的意思,就是手下人很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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