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不死吃得很快,鸡骨头啃的也很干净,然后丢给了眼巴巴看着自己的旺财。
老不死一边吃着鸡,一边喝着酒,当然这酒的来历就不用多说,一直以来,老不死和王不死都把李保国家当成自己的家,有什么需要,尽可去拿,都是乡里乡亲的,也不用打招呼。
一口鸡,一口酒。
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王不死见状,不由得猜测,难道老不死又想上梁山当一回好汉,
王不死劝道:“外公,你喝慢一点,这么快,会醉的”
。
“胡说,你啥时候见我喝醉过”
老不死说道。
酒是穿肠毒药,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酒却又是疗伤的圣药,失恋的男女,被生活压迫的百姓,一醉可以解千愁。
“我也没见你喝过几次酒啊”
王不死嘟囔道,
看着老不死,王不死接着好奇的问道:“外公,难道你爱上了不该爱的人,或者是你被甩了,失恋的,说是谁干的,我去为你报仇”
。
王不死的猜测是有依据的,这已经是一种常识,只有失恋的人才会大口喝酒,就像是喝白开水似的,就想把自己灌醉,然后博同情,而且最好还是边喝嘴角边往外冒,这样的效果更佳,也能骗取一些人的眼泪。
至于这种意识的来源,自然是李小国家电视上的情情爱爱,都是这样的。
因此王不死怀疑老不死被人抛弃了,不用担心老不死的年纪,爱情不分国界,也不分年龄。
“滚滚,狗嘴里吐不出象牙,老子这么大的岁数了,哪还会玩谈恋爱那种游戏”
老不死踢了一脚,再一次举起来酒瓶。
“外公,这就是你的不对了,爱情是不分年纪的,只要你想,我绝对的支持你”
王不死很是凝重的说道。
老不死也是一个有故事的人,那是一个乱世,人命如草芥,民不聊生,老不死本是江南望族,然而战乱四起,先天下之忧而忧的老不死也自己拉起来一支队伍,只是实力太低,没什么收获,于是就投到了当时朱熹洛手下大将王守义的麾下,因为老不死作战勇猛,很快就受到王守义的赏识,成了王守义的亲兵队长,而老不死也一生未娶,自己未曾见面的母亲,是老不死同袍的女儿,同袍在一次战役中牺牲,老不死不忍这孩子变成孤儿,就自己抚养,自己也就没有再娶妻生子,因此王不死很希望老不死能够给自己找一位外婆,让老不死尝一尝做男人的滋味,当然外婆的年纪也不能太大,老不死已经体力不行了,生活上只能是靠外婆。
“去去去,越说越离谱”
,老不死放下酒瓶,脸上已经泛红,估计也是害羞的,毕竟自己的初吻都还在呢,在篝火的映照之下,老不死的脸色更红了,不太恰当的比喻,真的跟猴屁股一样。
看了看王不死,说道:“不死,明天我要下山,离开几天”
。
王不死一听很是开心,自己长这么大,下上的次数屈指可数,外面的花花世界那是很有吸引力的,一听下山,王不死自然是喜出望外。
“好嘞,整天呆在五户村,我早就想出去玩几天了,”
王不死高兴道。
“额,好吧,是自己没说清楚”
老不死打断了王不死,解释道:“是我自己下山,你还要留在山上”
。
“啥,啥,啥”
王不死不敢置信,虽不说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但老不死的自主能力还是很差的,十几年以来,没做过饭,洗过衣服,打扫卫生,就连上厕所也是经常性的忘记拿厕纸。
这样的人离开自己能行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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