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很成功,沈肆观完之后就直接回家,毕竟家里还有陆长官在。
有人等的感觉是不同的,大概就是一想到家里有人在等着自己回家,即使疲惫,都会立刻打起精神,快乐的把工作完成。
曲悠还想约她出去玩,被沈肆拒绝了,今天她另有安排。
沈肆到楼下的时候,直接给陆锦城打电话,催促他下来。
今天是沈肆开车,陆锦城一路匆匆走过来就见她笑容满面,似乎心情很好的样子。
坐上副驾驶,正想系安全带,旁边的人就倾身过来。
她的头发还带着洗发水的香味,淡淡的,很好闻。
加之今天没有绑头发,长长的发尾随着倾斜而下,从他手背划过,像根羽毛一般轻柔,还有些痒。
平时这都是他默默为沈肆的做的事情,现在变换了位置,忽然感觉有些不同。
具体有什么不同,又说不出来,大概就是心脏像一块吸足了水的海绵,随便动一动都会立即溢出来。
那种感觉是无法语言来形容的。
等陆锦城反应过来,沈肆已经帮他系好了,还在他嘴唇上轻啄了一口。
然后开动汽车,在引擎声中,她歪了歪头,一本正经地用原汁原味的京腔念道:
“陆锦城先生,今儿个将由您女朋友本人我,带领您浏览一下我从小生长的地方。
时光机已启动,无法下车,请问您准备好了吗”
车窗外的阳光灿烂,天蓝的跟涂了油漆一般刺眼,正是秋高气爽的好天气。
阳光从车窗照射进来,穿过玻璃折射在沈肆身上,格外温暖,又格外清晰。
陆锦城甚至可以见她阳光穿过她薄薄的耳垂,是红色的,就连里面的血管都能得一清二楚。
每一根头发,肌肤上薄薄的绒毛,还有她弯弯的嘴角和眼睛,一切都让他如此着迷。
他忽的笑了,笑得很温柔,他温柔应道:
“随时准备着。”
这一刻,是她先向自己伸出手,把他带入她的人生。
车子七拐八拐进入了一个小胡同,虽然小但人却不少,停好车下来后。
沈肆双手插着口袋,闭着眼使劲儿的吸了一口气,当她问到空气中熟悉的味道时
候,就如同吸毒上瘾了的人一样露出沉醉的表情。
陆锦城见她如此,也学着她一般仔细嗅了嗅,然后,很快就闻到一阵香味儿,八角茴香桂皮香叶等等,还有说不上的许多味道混合着肉香,闻起来格外馋人。
沈肆闻够了,睁开眼睛,着不远处的找点拉起陆锦城的手就走,道:
“就是这个味儿。”
陆锦城还是头一次见她如此着急,就跟个小朋友一样,到自己喜欢的东西,就狂奔过去。
陆锦城被拉着走到店门口抬头了一眼,才清上头写着的招牌,老胡同卤煮火烧。
招牌似乎还是木制的,上头的字都是用用红漆写的,经过多年的风吹雨打,边边角角都开始掉漆了,字都有些模糊不清。
可这里的主人似乎一点都不在意,都说酒香不怕巷子身,食客不会因为巷子深而怯步,自然也不会因为一块招牌而止步。
不禁人不少,还很多,虽然还没到饭点,但已经人头攒动,门前已经排起了不少的队伍。
两人才刚排上不久,不到十分钟后头就哗啦啦地排了起来,可见这家店生意的火爆。
为了打发时间,沈肆便开始讲起了她小时候的事:
“这儿呢,已经开了七八十年了,从我爷爷那辈儿起这店就已经在这里了,小时候我和我几个哥哥也经常来,有时候在学校里不到饭点肚子饿了,趁老师不注意就翻墙逃学特意跑到这儿吃完才又偷偷溜回去。
那时候路上有一户人家家里养了只大公鸡,也不知道为什么,一见我们两个就要上来啄我们,每回都是,忒气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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