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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0 章 第一次猎杀(第1页)

弗拉玛家族。

夫妻两人从杰弥诺迁来,据说祖上有点贵族血统。

他们曾经在葡萄领拥有一家生意不错的珠宝店,夫妻俩乐善好施,人缘非常好。

弗拉玛家中有四个孩子——家中出事时,他们的大儿子刚到二十岁,二女儿即将成年。

那位二儿子准备过七岁生日,最小的女儿两岁左右。

弗拉玛家族毁灭的那一夜,人们在火光中看到了那位“七岁的邪.教徒()”

一双苍老的手死死按在那孩子的肩膀上,让他看着他的家人们燃烧。

那个年幼的孩子只是看着,没有尖叫、崩溃,甚至连泪水都没有。

他看着家人的发丝化作飞灰,他看着他们的眼球从眼眶中流出。

他只是安静地看着,仿佛一切与己无关。

被邪神选中的孩子,供奉邪神的家族,就此消失于葡萄领。

这是老婆婆的说法。

奇妙极了,她想不起其中任何一位的名字,却牢牢记得他们的年纪。

他们的大儿子刚选上生命神殿的骑士,女儿准备成年后继承店铺。

那两个孩子,他们还那样小,我记得很清楚……()”

“那孩子小小年纪就被邪.教选中,他不是神仆,就是神选……”

老婆婆漠然解释,“没人再提他们的名字,提起邪.教徒的名字会带来厄运,大家都这么说……没人提,自然也就没人再记得……”

“而你不信神。”

克里姆森掂量着手中的金线团,他总有种微妙的既视感。

“世上的人并非都是信徒。”

老婆婆低头纺线,“除了那个大儿子,弗拉玛一家人原本也不是信徒……”

都是些没营养的话,克里姆森继续注视着手中的金线团。

这不是真正的金线,而是用魔法染上金色的植物纤维,又细又韧。

它们在阳光下闪闪发光,让他忍不住想到……疯修士。

等等,疯修士是什么时候开始出现的?

仔细想想,疯修士第一桩有记录的案子,正是在711年的8月被发现。

前脚不朽教堂毁灭,神选者名义上死在了火灾里。

一个月后,强悍而神秘的疯修士便出现在了公众视野。

【溯着命运之河,身影回归葡萄丰收的土地。

自己回到过去前,疯修士刚好与乐土一同在葡萄领附近亮相。

回到过去后,唯一的知情者在售卖金线团。

这会不会太巧了点?

不不,说得通。

疯修士一直在狩猎永恒教会高层,没有对永恒教会的了解,他做不到这样天衣无缝。

他的家人被生命神殿展示给民众,于是他也把那些装饰过的尸体展示给生命神殿。

……这样确实说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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